市場簡介 | 產品簡介 | 交易時間 | 交易規則 | 股票交收 |
港股市場及監管機構 | 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 交易時間 | 交易方式 | 交收制度 |
主版及創業版 |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 | 市場假期 | 買賣盤種類 | 存入或轉入股票「實貨/SI/ISI」 |
恒生指數簡介 | 衍生權證(窩輪) | 開盤前時段 | 參考價位表 | 提取或轉出股票「實貨/SI/ISI」 |
首次公開招股 (IPO) | 牛熊證(CBBC) | 收市後時段 | 公開成交種類 | |
槓桿及反向產品 | 股票收市價的計算 |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以信託方式組成,主要投資於房地產項目的集體投資計劃,目的是為投資者提供來自房地產項目,例如購物中心、寫字樓、酒店等的定期租金收入的回報。向散户投資者銷售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必須於香港交易所上市,所以你可以像買賣股票般買賣這類基金。
有別於地產股,在香港獲認可買賣的房地產信託基金有以下特點及須要:
有關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最新資料,可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及相關網站。
認股證與股票相似,是在聯交所上市的金融產品,交易程序與一般股票無異。投資者透過證券戶口,買賣認股證,並在T+2交收,涉及交易費用與買賣股票相同,但豁免印花稅。
認股證是一個權利,在特定的到期日(到期日)或之前,以特定價格(行使價),購買或沽出一個指定資產(可以是股票、指數、商品或貨幣),但需注意在香港上市的認股證在到期日並不能認購股票,而是以現金結算。
市場上有兩種認股證:
有關衍生權證(窩輪)的最新資料,可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及相關網站。
牛熊證是由投資銀行發行的衍生產品,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透過自動對盤系統AMS/3進行交易,交收時間也以T+2為原則,只要開設股票戶口,又或透過股票經紀便可買賣。牛熊證備有以下特點:
槓桿效應
牛熊證具有槓桿效應,投資者可以投入比較少的資金買賣牛熊證,而獲得被「倍大」的回報率。牛熊證與相關資產的理論價格變動比例,可以用實際槓桿來量度,因為槓桿效應的關係以百份比計算,因此,牛熊證價格的升幅或跌幅,會比正股或指數大,故風險亦相對較高。
收回機制
牛熊證設強制性收回機制,此機制容許發行商在牛熊證到期日前,若相關資產價格觸及上市文件內指定的價格(即「收回價」),發行商會即時收回有關牛熊證;亦即是說,該牛熊證將提早到期並即時終止在市場上買賣,原定的到期日則不再有效。
牛熊證分為N類和R類,目前香港市場大多為R類牛熊證。
N類牛熊證的收回價等同行使價,一旦相關資產的價格觸及或超越收回價,投資者將不會收到任何現金款項。
R類牛熊證的收回價與行使價不同,牛證的收回價必定高於行使價,而熊證的收回價則必定低於行使價,故若強制收回事件發生時,R類牛熊證的投資者仍可能可收回少量現金款項,俗稱「剩餘價值」,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沒有剩餘價值。
就強制性收回機制這特性,由於若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收回價時便會被馬上收回,投資者因而即時損失大部分、甚至所有資金,沒有等候相關資產價格反彈(熊證則為回落)的機會。
有關牛熊證的最新資料,可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及相關網站。
交易於周一至周五(公眾假期除外)進行,交易時間如下:
時間 | 時段 | 交易盤種類 | 落盤 | 更改買賣指示 | 取消買賣指示 |
---|---|---|---|---|---|
09:00-09:15 | 開市前時段 | AO | O | O | O |
AL | O | O | O | ||
09:15-09:20 | 開市前分配時段 | AO | O | X | X |
AL | X (9:15後落的盤會於9:30開市出市場) |
X (9:15後落的盤會可隨時更改,指示會於9:30開市出市場) |
X (9:15後落的盤會可隨時取消) |
||
09:20-09:30 | 開市時分配時段 | 一切買賣盤及交易活動暫停、直至早上交易時段開始; 未成交的AL盤,若不取消將自動轉至持續交易時段;而未能成交的AO盤則會自動取消。 |
|||
ELO、L | (9:15後落的盤會於9:30開市出市場) | (9:15後落的盤會可隨時更改,指示會於9:30開市出市場) | (9:15後落的盤會可隨時取消) | ||
09:30-12:00 | 上午持續交易時段 | ELO | O | O | O |
SLO | O | NA | NA | ||
Limit | O | O | O | ||
12:00-13:00 | 中午休市時段 | 可於此時段內輸入取消指示或減少股數,但該指於 12:30 才會被執行;若於此時段內輸入更改指示,該指示會於13:00 開市時執行。 | |||
建議於12:30 ~ 12:59內先取消掛盤,才輸入新盤, 以避免買賣盤於更改前被執行; 亦可於此時段內輸入買賣指示,但指示於13:00 開市時才會發出。 | |||||
13:00-16:00 | 下午持續交易時段 | ELO | O | O | O |
SLO | O | NA | NA | ||
Limit | O | O | O | ||
16:00-16:01 | 參考價定時段 | 計算及公佈參考價;不可輸入、取消及更改買賣盤;系統自動帶入符合價格限制的買賣盤。 | |||
16:01-16:06 | 輸入買賣盤時段 (價格限制: 參考價的 ±5% ) |
AO | O | O | O |
AL | O | O | O | ||
16:06-16:08 | 不可取消時段 (價格限制: 買賣盤時段結束時錄得的最低沽盤價與最高買盤價範圍之內) |
AO | O | X | X |
AL | O | X | X | ||
16:08-16:10 | 隨機收市時段 | AO | O | X | X |
AL | O | X | X |
注: 更改買賣盤需要留意市價,尤其是市價在快速變動時,因為更改的價格不可高於最佳最入價(買入時) 或低於最佳沽出價(沽出時),否則該買賣盤會被交易所取消。
AO - 競價盤 / AL - 競價限價盤 / ELO - 增強限價盤 / Limit - 限價盤 / SLO - 特別限價盤
*以上資訊只供參考,有關交易時間以交易所網站作準。
(交易時間相關鏈接:點擊查閱港交所相關資料)
開市前時段的交易機制只按單一價格競價進行對盤,並不涉及莊家制。有關指令若於開市前時段成功配對,其成交價則會以單一價格 — 最終參考平衡價格(IEP)執行。
類別 | 輸入時間 | 特點 | 未能完成交餘數 |
---|---|---|---|
I 競價限價 |
09:00 - 09:15 | 有指定價格的開市前時段買賣盤 買盤價:按盤價以下的24個價位以內 賣盤價:按盤價以上的24個價位 |
自動轉往當日的持續交易時段 |
A 競價盤 |
09:00 - 09:20 | 無需輸入價格,較競價限價盤(I)優先對盤,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進行對盤 | 開市前自動被取消 |
E 增強限價盤 |
09:30 - 12:00 13:00 - 16:00 |
買盤價:由最佳買入價以下24個價位至高於賣出價 的10個價位 賣盤價:由最佳賣出價以上24個價位至低於買入價 的10個價位 |
成為掛盤並轉為一般限價盤 |
S 特別限價盤 |
09:30 - 12:00 13:00 - 16:00 |
買盤價:最佳賣出價或以上10個位 賣出價:最佳買入價或以下10個價位 當時最佳價格及相距10個價位的第十輪候名單配對 |
餘額自動被取消 不可掛盤 |
開盤前時段相關鏈接:點擊查閱港交所相關資料
申請認購新股時,投資者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認購股份的股款,以及其他費用(包括經紀佣金、交易費、交易徵費及投資者賠償徵費),並填妥認購新股的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基本上分為兩種:白表 - 獲發的股票會以認購者本身的名義登記及郵寄給認購者。不過,一旦在郵遞股票上出現延誤,投資者未必能在上巿首天出售有關股票
黃表 - 獲發的股票會記存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股份帳戶或指定的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股份戶口內。通常,投資者可以在上巿首天出售有關股票。
槓桿及反向產品是在交易所買賣的衍生產品,雖然採用基金的結構,但有別於傳統的基金,它們並非為持有超過一天的投資而設,而是為短線買賣或對沖用途而設。
槓桿產品旨在提供相等於相關指數特定倍數的單日回報,例如產品回報是相等於相關指數回報的兩倍。反向產品旨在提供相等於與相關指數相反的單日回報。如相關指數上升,有關反向產品回報就會下跌;如相關指數下跌,有關反向產品回報就會上升。
槓桿及反向產品並非為持有超過一天的投資而設,因為經過一段時間後,期內有關產品的回報,與相關指數的特定倍數回報(如屬槓桿產品)或相反回報(如屬反向產品),可能會出現偏離或變得不相關。有關槓桿及反向產品的最新資料,可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及相關網站。
本公司的電子交易平台現已正式與香港交易所「港交所」第三代自動對盤系統連接。透過這個系統,您的交易指令可以實時傳遞到港交所第三代自動對盤系統的交易主機,不經人手以減低失誤,並提高交易效率。
交易時間的數據源:點擊查閱
競價盤(AO) | 競價盤是沒有指定價格的買賣盤,在輸入AMS/3系統後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進行對盤。競價盤享有較競價限價盤(AL)優先的對盤次序及根據時間先後次序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順序對盤。在開市前時段結束後,任何未完成的競價盤會於持續交易時段開始前自動取消。 |
競價限價盤(AL) | 競價限價盤是有指定價格的買賣盤。指定價格等同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或較最終參考平衡價格更具競爭力的競價限價盤(即指定價格等同或高於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的買盤,或指定價格等同或低於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的賣盤)或可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進行對盤視乎另一方是否有足夠可配對的買賣盤。 競價限價盤會根據價格及時間先後次序按最終參考平衡價格順序對盤。競價限價盤不會以差於最終參考平衡價格的價格對盤。 在開市前時段結束後,任何未完成而輸入價不偏離按盤價九倍或以上的競價限價盤,將自動轉至持續交易時段,並一概視為限價盤存於所輸入價格的輪候隊伍中。 |
增強限價盤 (ELO) | 增強限價盤最多可同時與十條輪候隊伍進行配對(即最佳價格隊伍至距離9個價位的第10條輪候隊伍),只要成交的價格不差於輸入價格。 沽盤的輸入價格不可低於最佳買入價10個價位(或以外),而買盤的輸入價格不可高於最佳沽出價10個價位(或以外)。任何未完成的增強限價盤,將一概視為限價盤,存於所輸入價格的輪候隊伍中。 |
限價盤 (Limit) | 限價盤只可以指定價格配對,沽盤的輸入價格不可低於最佳買入價(如有),而買盤的輸入價格不可高於最佳沽出價(如有)。 |
特別限價盤(SL) | 特別限價盤最多可同時與十條輪候隊伍進行配對(即最佳價格隊伍至距離9個價位的第10條輪候隊伍),只要成交的價格不差於輸入價格。特別限價盤是沒有輸入價格的限制,只要沽盤的價格是等於或低於最佳買入價,又或者買盤的價格是等於或高於最佳沽出價。 任何未完成的特別限價盤將會被取消而不會保留在AMS/3系統內。 |
(交易類型相關連結:點擊查閱港交所相關資料)
股價 (HKD$) | 價位 (HKD$) |
---|---|
0.01至0.25 | 0.0001 |
0.25至0.50 | 0.0005 |
0.50至10.00 | 0.01 |
10.00至20.00 | 0.02 |
20.00至100.00 | 0.05 |
100.00至200.00 | 0.1 |
200.00至500.00 | 0.2 |
500.00至1000.00 | 0.5 |
1000.00至2000.00 | 1 |
2000.00至5000.00 | 2 |
5000.00至9995.00 | 5 |
公開交易種類 | 內容 |
---|---|
D | 碎股成交 |
M | 非自動對盤或特別買賣單位的非兩邊客成交 |
P | 開市前成交(指交易在開市前已達成,其中包括在上個交易日收市前達成而未及輸入系統的成交) |
U | 競價成交 |
X | 非自動對盤或特別買賣單位的兩邊客成交 |
Y | 自動對盤的兩邊客成交 |
" " | 自動對盤的非兩邊客成交 |
* | 成交已遭反駁/取消 |
客人如需查詢詳情,請參閱:https://www.hkex.com.hk/chi/market/sec_tradinfo/tradtype_c.htm
股票存入
客戶需填寫及簽署本公司的 中央結算交收指示/ 投資者交收指示表格,在表格上需於“指示類別”一欄注明收取股票及寫明交易對手名稱及編號(交收指示)丶個人投資者戶口號碼(投資者交收指示)丶交收日期丶股票號碼丶股票名稱及數量。本公司不會收取任何非實物股票存入之費用。客戶亦需個別通過交易對手有關交收指示。
本公司在上午十一時前收到的交收指示,將於當日辦理;如于上午十一時後收到的指示則將於下一個工作天辦理。客戶遞表格後,本公司將聯絡相關證券行丶銀行或客戶以核對及確認指示。如未能成功確認指示,該有關指示會被順延或被取消。
股票提取
實貨提取
客戶可以通過填寫及簽署股票提單提取實物股。客戶在表格上需填寫提取股票的號碼丶名稱丶分拆數量及股數。
實物股票提取手續費為每手港幣五元(每種股票最低收費為港幣五十元),提貨手續將於七個工作天內完成,本公司將以電話通知客戶到指定地點領取股票。
客戶必須在下達提取實物股票指示日起一個月內親臨本公司領取實貨股票,如客戶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領取股票,本公司將會把有關之股票退回中央結算系統證券存管處,當客戶再次提取股票時必須再次支付實物股票提取費。
中央結算交收指示
客戶可以經過中央結算所提取非實物股票,提取股票的途徑有兩種,分別是交收指示(SI)和投資者交收指示(ISI)。交收指示(SI)的交易對手是銀行或證券行;而投資者交收指示(ISI) 的交易對手是客戶在中央結算的個人投資者戶口。
客戶需填寫及簽署 中央結算交收指示/ 投資者交收指示表格,在表格上需選擇提取股票及寫明交易對手名稱及編號(交收指示)丶個人投資者戶口號碼(投資者交收指示)丶交收日期丶股票號碼丶股票名稱及數量。交收指示手續費為股票上日收市總值之0.002%,最低總值收費為港幣$50,最高總值收費為港幣$200。客戶亦需個別通過交易對手有關交收指示。
本公司在上午十一時收到的指示,將於當日辦理;如於上午十一時後收到的指示則將於下一個工作天辦理。客戶遞表格後,本公司將聯絡相關證券行或客戶以核對及確認指示。如未能成功確認指示,該有關指示會被順延或被取消。
股票每次跳動的幅度都是其價位的倍數。如匯豐控股的股價為86.15元,根據其價格範圍,它每次跳動都將是0.05的倍數。
填寫買/賣入價格必須按照股票的價位來填寫,如:股價為86.15元/每股的股票,其股價範圍在20至100元內,該範圍內的股票價位是0.05的倍數,在填寫買入價格的時候,價格則必須是0.05的倍數,如86.00元,86.05元,86.10元,86.15元等,不允許填寫如:86.123元,86.234元等非0.05倍數的數目。